岷江航电简报
第十四期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办
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协办 2012年7月25日
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协办 2012年7月25日
省政府下达岷江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封库令
2012年7月20日(7月25日收文),省政府以川府函[2012]159号文件,下达《关于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俗称“封库令”)。这标志着历时近4年的岷江航电东坡区段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也为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在今年底开工奠定了坚实基础。
封库令就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发出了明确禁令:
一、从2012年7月20日起,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二、眉山市及东坡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强行在上述区域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
三、眉山市及东坡区人民政府,要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按照工程技术设计深度要求,对上述区域打桩定界、设置长久性明显标志,同时对打桩定界范围内的各项移民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公示、核定并确认到户、到人,经移民户户主或迁建单位和调查组现场代表各方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在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后,尽快编制上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并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为依据,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根据封库令要求,该项目水库淹没影响区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